Quantcast
Channel: 阮的歷史 –台灣控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26

大航海時代西洋人到來以前、與到來之後的台灣社會◎蕭泰雄

$
0
0

西洋人到來,是指大航海時代的葡萄牙人繞過南非洲好望角,到東印度地區的時代,所謂的東印度地區是指現今的東亞地區。

大航海時代未來臨之前的東亞地區,是區域貿易興盛期。阿拉伯人、波斯人及印度人,早在宋國時期就在中國泉州地區進行海上絲路貿易。

1368年中國進入明國時期,對外貿易收歸皇室經營,並採取朝貢貿易,對百姓實施禁海令,民間片板隻帆不得下海,所有外國海商被趕出中國,結果引來日本人與台灣人海商在中國沿海行260多年的私貿活動,當時明國稱這些日本人海商為『倭寇』,台灣人海商被稱為『東南番賊』。

西洋人到來以前的台灣人,在外貿方面,已活躍於中國沿海私貿。並非湯錦台先生『大航海時代的台灣』一書,內容所稱,『東亞大海上的台灣,還是一個混沌未開的世外桃源』。

1549年,明國嘉靖28年,浙江兼管福建海道都御史朱紈,在給朝廷奏摺就有記載云:『近年以來東南番賊海寇如浙江福建沿海等處所在騷然為患』。『東南番賊』指的就是台灣海商,在浙江、福建進行私貿。因台灣不像琉球,琉球受中國冊封為附屬國,所以台灣無法與明國官方貿易往來,均與日本海商一樣,在中國沿海私貿。這是『四庫全書』別集類內『甓餘雜集』一段歷史的記載。中國指的東夷就是台灣。

1500年代,在中國沿海私貿的日本八幡船團,進出中國沿海,所需的米與水,在台灣北部,均靠蛤仔難即現今的宜蘭縣供應。在台灣西海岸之供應,都仰賴虎尾壠即現今的雲林縣供應。現今的宜蘭縣及現今的雲林縣,當時是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水稻種植區,供應日本人海商八幡船團所需的米與水。

湯錦台先生『大航海時代的台灣』一書,內容所稱,台灣人是從漢人處學會種稻和插秧技術,真是無稽之談。當時的台灣那來漢人,大航海時代前後,連真正中國海盜雖有進出台灣,但都不敢久留,也無法久留,中國進入明國時期,對百姓實施禁海令,民間片板隻帆不得下海,當時的台灣那來中國漢人,沒有漢人那來『台灣人是從漢人處學會種稻和插秧技術』。台灣本來就有原生種水稻,我們的祖先很早就已開始種水稻與甘蔗。

日本人西川如見,在『長崎夜話草』有云:高砂國(日本戰國時代,稱台灣為高砂國)乃唐土(指的是中國)東南海中之島國,原無國主,農民多植甘蔗造砂糖。山中之民,朝暮持標槍刺殺麋鹿而食其肉,其鹿皮則持以出售。又女人能織木棉,每家每戶貯二百端或三百端。氣候溫暖,一年可兩度耕作收成,多產米之國。以上長崎夜話草所述及的高砂國台灣,在1500年代末期之描述,可見當時的台灣人已善於農耕,是農耕、狩獵、海上捕撈並存的時代。

明史記載,1613年之條目云:海澄界在漳、泉,往來通番之地,往往有島夷竊佔於此。更甚者,沿海與諸夷互市,市則夾帶倭夷島賊,雜處難以分辨。可見當時島夷之台灣人海商,都已操一口流利的漳浦語(閩南語),從事對中國的私貿相當活躍因而『倭夷島賊雜處難以分辨』。

1632年~1633年之間,荷蘭人為要求明國政府開放沿海地區為貿易區,與明國在福建沿海發生嚴重的衝突。時,鄭芝龍擔任海巡道游擊。在衝突的過程中,荷蘭人才更了解到,居住於大員的日本海商,如何在中國沿岸與中國私商交易之技巧,日本人海商以大員做為後勤基地一事,荷蘭人海商終於体認到一件相當重要的經營方法。因此讓福爾摩沙東印度公司第三任長官普特曼斯(Putmans)轉變為經營大員為優先。

1634年11月,是日本德川幕府規定滯留海外日本人回國的日子,許多信奉天主教的日本人放棄回國,根留台灣。

我們從荷蘭人『熱蘭遮城日記』中在台南大員傳福音的尤紐斯(Robert Junius)在寫給巴達維亞總督的信件中可以看出。巴達維亞日記在1637年1月12日,從目加溜灣來信曰:1637年1月4日,在目加溜灣舉行第一次安息日禮拜。此外尤紐斯也提到,有關福爾摩沙(當時應指大員地區而已)要種植稻米的情形,依新港及其附近的人認為,可望未來的二、三年內,可獲得1000Lasten,但價格必須在50里爾左右之價格,並要採集約制,在當地推出一個領頭人,來帶領大家共同種植。建議尤紐斯這個方案,應該是日本人。因這位日本人向尤紐斯建議的方案,即是日本在戰國時代因各地守護大名(即領主)忙於打仗,忙於擴充自己領地之領土,而在下層人民是發展最快速的時代,日本因之前農民,均是自立之小農,力量不夠,生產力無法提升,當領主忙於打仗,農民自發性的使農村改變成集約農耕時代,農業生產力向上,大領主內之武家,也獎勵生產,因而使農村快速發展,都市也顯著的進步。尤紐斯的建議於1637年1月31日福爾摩沙議會決議通過,分發給新港與其附近,表示願意種稻的,以集約農耕方式集體種植。

其實大航海時代台灣稻米最大的產地,是在現今的雲林縣及宜蘭縣,當時荷蘭人在台灣的勢力遜色於日本海商在台灣的勢力,現今的雲林縣及宜蘭縣是日本海商的勢力範圍。當時大員地區是嚴重缺水區,大員地區是鹽分地帶,不適合種水稻,是種植甘蔗製糖最適合地區。

1637年10月25日荷蘭福爾摩沙東印度公司第四任長官范得堡(Johan Van der Burch),率領600個荷蘭人戰士與台南縣市西拉雅居民1400人,去對抗華武龍地區的現今雲林縣人,發現華武龍的現今雲林縣人有2200個房子均備有糧倉,並儲滿稻子,當時的長官范得堡才發現原來現今的雲林縣是一個大糧倉。

荷蘭人熱蘭遮城日記1647年4月6日有這麼一段記載云:到大員商貿的中國商人的請求下,決定開放稻米自由輸往中國,因此地米生產很多,不會發生困難,還可從中徵收10%的稻米稅。這應該是福爾摩沙東印度公司第三任長官普特曼斯(Putmans)轉變為經營大員為優先的成果,也可以解釋為日本海商退出台灣後,荷蘭人接收日本海商在台灣經濟區的成果。

阿魯部列特・威爾詩〔Albrecht Wirth〕所著『臺灣島史』〔Geschichte Formosa’s dis Anfang 1898〕記載著荷蘭領臺時期曰:『西元1650年〔明永曆四年〕沙糖輸出額達七十八萬披克艪〔一披克艪 1 Picul 等於中國之一擔〕。 『西元1652年〔明永曆六年〕時,稻田面積幾乎達蔗園之三倍,專向中國輸出。』云。顯然荷蘭人在1650年之後已慢慢接收日本海商留在台灣經濟區的控制權。

台灣很早就已是東亞地區貿易轉運中心,當時的交易中心是現今的麻豆(西拉雅麻豆社)、佳里(西拉雅蕭壠社)一帶,並非現今的台南安平地區(大員地區),船舶可由現今的鹿耳門進入現今的佳里並進入麻豆,大航海時代未來臨之前,台灣的商貿中心是在麻豆、佳里,在佳里、麻豆早就有日本人在台灣的採購中心,及外貿商品交換中心,西班牙人稱為日本人社區,所以麻豆、佳里至今尚留有番仔渡、番仔寮之地名。進入麻豆、佳里有條航道,後到的荷蘭人稱為日本人航道,日本人稱鹿兒門航道。歷史上說台灣人的祖先不善於航海,好像與事實有很大的出入。當時的台灣人祖先早就會說漳浦語(閩南語),因為當時的漳浦語是亞太地區貿易語言。

台灣在遠古時代,梅花鹿就遍佈在全島各地叢林草莽之間,這是台灣人早期文化密不可分。台灣梅花鹿是屬於体型較大一種,在生物學上是屬鹿科紅鹿屬的梅花鹿亞屬,在農耕、狩獵、海上捕撈並存的時代的台灣人,獵得之梅花鹿製成鹿肉干,而鹿皮利用石灰製成乾燥的鹿皮,鹿皮正是日本八幡海商們所追逐的產物。而鹿肉正是中國人所欠缺的肉食品。例如荷蘭人在1637 年開始徵收鹿肉出口稅,此時『熱蘭遮城日記』就有記載出口數量,幾乎三兩天就有大員的船向荷蘭人報關出口航往中國。例如1654年11月3日的台灣人船舶,出口報關就有三艘戎克船航往中國,載有27,275斤鹿肉,16,735斤魚干出口。而荷蘭人管轄不到的地區,以及1637 年荷蘭人未開始徵收鹿肉出口稅,無報關上稅之資料,那就無法去計算。

而北部地區,『淡水廳志』就有這麼記載:琉球澳別名三貂琉球澳,又稱為三貂澳,以其在三貂故耳。『續修台灣縣志』地志篇云:蓋雞籠為台灣極北之港口,其早為日本人最初寄泊之港口。該澳原為凱達格蘭族群之部落,地名出自台灣人土語之地名。1547年之後,漸有日本海商之八幡船進駐。1626年,西班牙人在現今的三貂角登陸,在西班牙人的史料中記載著,在Santiago早就有信奉天主教的日本人,已在當地居住40年,並取當地台灣人婦女為妻。

台灣很早就已是東亞地區貿易轉運中心,不管是東北亞的日本,或遠至歐洲來的西洋人,在他們的歷史上都會留下一些在台灣貿易的片段歷史,台灣人因為沒有自己的文字,無法記載自己的歷史,都在別人歷史夾縫中了解台灣歷史,所以在了解台灣人歷史時,早期就像瞎子摸象一樣。KMT台灣歷史御用學者,也利用『瞎子摸象』時期的台灣歷史,各取所需來解釋台灣歷史,以達到外來政權所需要的政治目的,來欺騙台灣人。

到後來的資訊稍微發達,進入台灣歷史的拼圖期,一些為探討台灣歷史真相的學者,甚至奉獻一生,翻譯荷蘭時期留下來,有關台灣史的部份的翻譯工作,讓人相當敬佩。經過多年來,在台灣人掌握地方政權後,這一段歷史才慢慢被重視,例如『熱蘭遮城日記』就是前台南市長張燦鍙先生策劃下,由江樹生教授花半輩子時間翻譯出來荷蘭人據大員時期歷史『熱蘭遮城日記』,由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出版,計四大冊。我們再從『熱蘭遮城日記』資料去了解大航海時代,我們祖先在東亞區域歷史或貿易舞台上沒缺席的事實。也了解當時荷蘭人與日本海商在1624年~1662年在台灣爭奪經濟區域的歷史,也才了解當時荷蘭人所稱的中國人海盜,就是在駐台灣的日本人海商。

留於西班牙歷史中的有關台灣歷史部分,近幾年也陸續出現,讓台灣歷史更加明朗。

而留於中國歷史中的部分台灣歷史,於陳郁秀女士當文建會主委時,將存放於故宮博物院的『清宮奏摺檔案』,有關台灣部分彙編印刷出版,目前已出版200多冊叢書,好像還在編印中。

到現今資訊無孔不入的時代,台灣歷史一些專家出版台灣歷史書籍不能再打馬虎眼,連台灣人之DNA都呈現在台灣人眼前,科學的證據不會騙人的,台灣歷史的解說與現象已應該合乎科學的證據,不要再各說各話。

台灣歷史常看見的兩句話『漢人大量入台拓墾』、『漢移民偷渡接踵而至』。其實都是在騙人的歷史,非真正的台灣歷史,是虛構的台灣歷史。在中國明、清兩個時代延續500年均實施禁海令,台灣那有可能『漢人大量入台拓墾』、『漢移民偷渡接踵而至』。況且真正中國海盜雖有進出台灣,但都不敢久留,也無法久留,那有可能讓漢人大量入台拓墾。

901163_263828247096400_1260849271_o
圖一為『四庫全書』別集類內『甓餘雜集』,浙江兼管福建海道都御史朱紈記載暈文。可見台灣人海商,很早從事對中國私貿已相當活躍。

934973_263828413763050_316528470_n
圖二為1624年荷蘭人剛到台灣時,台灣人建房及住房之素描圖。

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26

Trending Articles